当前位置:首页>心得体会>2023年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贪污心得体会(模板8篇)

2023年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贪污心得体会(模板8篇)

时间:2023-10-09 05:13:55 作者:笔尘 2023年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贪污心得体会(模板8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他人、人生和世界的思考和感悟。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一

在今天这个社会,贪污成为了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为了加大对贪污行为的打击力度,法院庭审开始逐步对公众开放,允许群众旁听庭审。最近,我有幸去旁听了一场涉及贪污的庭审案件,深切地感受到了庭审对于遏制贪污现象的重要意义。以下是我从旁听庭审贪污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旁听庭审贪污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贪污行为的危害性和可怕性。在庭审现场,我亲眼目睹了被告人脸上那种嚣张和狡猾的表情,他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毫无懊悔之意。而受贿的金额之巨大以及其对社会的严重影响更是令人震惊。作为一个公民,我深感应该与这种罪恶进行坚决斗争,并为构建一个廉洁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旁听庭审贪污让我对司法机构的公正和专业性更加有信心。庭审过程中,我见识到了法官和检察官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公正的判断。他们严密的审理过程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调取和呈现,让我深信司法机构对于贪污行为绝不放任和姑息。这也使我深刻认识到,通过法律手段来打击贪污行为才是打击贪污的根本途径。

再次,旁听庭审贪污让我对于法律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讯,规范的庭审秩序给了被告人以及其他人员充分的表达和申辩权利。这场庭审一次次地敲击着我内心深处的那根正义之弦,使我明白了法律在保障社会正义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不可替代性。

最后,旁听庭审贪污让我确信,只有全社会强化监督和参与才能真正达到打击贪污的目的。在庭审上,我看到了不少记者和公众代表,他们对于庭审的侦查和审判全程充满关注。这种包括舆论监督的力量让贪污分子无处可逃。正如法官所说,“打击贪污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更是全社会人人有责的事情”。只有全民参与,贪污行为才能被从根本上遏制。

总结起来,旁听庭审贪污是一次有意义和深刻的经历,它不仅让我对于贪污行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司法机构的公正和专业有了更深刻的信心。此外,旁听庭审贪污还让我明白了法律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性,并认识到只有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才能真正打击贪污。希望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能够更有效地打击贪污现象,为我国的政治和社会风气转变作出重大贡献。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法庭作为国家机构,承担着维护公正、维护法律的任务。而旁听庭审,作为一种公民参与法律维护的形式,不但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也可以促进我们正确认识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本文将会分享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

二段:旁听庭审的意义和准备

旁听庭审的最大意义在于了解法律底线,让公民深入认识到权利和责任之间的关系。因此,旁听庭审,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庭审,需要做好准备。在旁听庭审前,我们需要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审理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在庭审现场遵守庭规。切勿影响庭审秩序,保持安静、冷静和理性,虽然你并不是当事人,但是你的言行可能会改变一场案件的走向。

三段:旁听庭审的体验和反思

旁听庭审不同于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具体地感受到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在旁听庭审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证人虚假陈述,律师的争论以及法官的裁判。千万不要把庭审看成一场肥皂剧般的表演,也不要轻易对法官、律师和当事人进行批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反思我们个人的行为和言语是否符合法律和社会诚信的要求。

四段:旁听庭审的启示和思考

旁听庭审的体验是一种深刻的启示和思考,它让我们意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适用和意义。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督促我们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旁听庭审还可以突出和鲜明法治、法律公正和人性关怀的主题。

五段:结论

旁听庭审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公民参与法律维护的形式。通过旁听庭审,我们可以更好的认识到法律在现实中的应用、实现公正的过程和对社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激发我们的公民意识,让我们以更加积极、负责、合法的态度去奋斗和工作。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三

1.清楚了解法庭庭审程序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原告出院后还需休息90日,期间需要一人护理。该护理人为原告丈夫。其丈夫因护理她而无法工作,被告须承担该项损失;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

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三,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主要做了两轮辩论。原告的辩论意见主要内容为:该案属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原告有权选择违约之诉,被告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方的辩论意见主要为:原告方选择违约之诉,增加了被告的责任与诉讼成本;原告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要被告承担一切责任不合理;诉讼请求金额过高,被告愿意承担合理责任。

在法庭辩论的最后,审判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调解。

四,宣告判决

最后此案时经过法庭调解结案的,审判长宣判本案法庭调解结束,并宣判了调解结果,被告总共支付原告5万元,包括之前的医疗费。诉讼费用均分。

实习二:学院组织我们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桩刑事诉讼案件。此次案件是天元区人民检查院对天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王超、文毅抢劫案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案件。运用的是二审庭审程序。王超、文毅于20__年6月29日晚在天元区邮政小区2栋107房实施抢劫行为被捕,天元区法院对此经过审判,王超、文毅抢劫事实确定,对王超、文毅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王超、文毅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次庭审是由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认为王超、文毅的行为为入室抢劫,量刑至少在十年以上。本案就此抗诉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比较民事诉讼程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下是本次二审刑事诉讼程序。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传被告王超、文毅到庭,询问了被告的基本情况。

3.宣布出庭陪审员、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名字。

4.宣布被告人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此案被告均未申请回避。

5.审判员宣读被告基本情况以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员宣读抗诉书。

2.审判长宣布文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王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王超,王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王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文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文毅,文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4.法庭询问结束,传被告王超到庭,进入法庭的举证和质证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由于一审审判中对于此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了,所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较少,被告对公诉人员提供的证据和询问也无多大异议。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宣判判决

此案实行择日宣判,被告被继续收押。

三、实习心得

经过了将近两年的专业学习,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是这是我们第一次亲身感受庭审的庄严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根据这两次实习,我越发地感受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在我们学校专业和理论知识的时候,老师不只一次的跟我们说过,我国相比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来说是比较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但是,我发现我国渐渐提高了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像在这两次庭审当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其次,我也感受到我国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视。比如在开庭准备阶段,都要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特别告知被告人权利,问清他们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各项权利。

再次,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事诉讼程序和形式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这两者诉讼程序在相当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庭辩论以后,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而且我发现,刑事诉讼审理的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基于有某种犯罪的嫌疑的诉讼,比起民事诉讼来说更严格,更正式。

最后,也是我对这两次旁听庭审最大的感触,法律在当代社会已经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于这个社会,还是对于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人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像我们旁听的第二个刑诉案件,被告人王超和文毅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与法律意志才会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王超和文毅和我们年龄相当,但是受教育程度都不高,一时缺钱用就想到了抢劫的暴力方式,共抢劫了被害人二百多元现金和一台市场价600多元的手机,而且是在被受害人用于居住的杂物储存室内,第一审判决中就被各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和各1.5万的罚金。抢来的一共三百多块钱是用自己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有没有想过是否值得。

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因为无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锁进了深牢大狱里。而且在此次庭审当中,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原因是因为觉得一审法院对他们量刑过轻,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入户抢劫,最轻的量刑也是十年,所以他们很有可能要坐十年牢,但是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事关他们有可能再失去五年的自由,他们的辩论都是软弱无力甚至放弃辩论的,旁听的我们,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但是,法律不会因为同情他们的无知而不向他们撒下法网,他们要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代价,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个代价过于昂贵吧。

经过这两次实习,我深刻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我也为我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感到骄傲,我一定要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次实习,我受益匪浅。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四

在当今社会,反贪污斗争被视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我有幸获得了旁听庭审贪污的机会,亲眼目睹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这次体验让我认识到了贪污的严重性以及司法机构的正义。下面我将分享我在旁听庭审贪污过程中所得到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审判的严肃性

首次进入法庭,我被这个严肃的环境所震撼。一切都显得非常庄重,法官坐在高高的讲台上,双方当事人分别坐在法庭的两侧。庭审开始后,法官严格按照程序管理庭内秩序,出示控诉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证据,并秉持中立和公正的原则尽责地提问。整个过程充满着庄严和正义,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司法的威严和不可侵犯性。

第三段:贪污的严重性

通过旁听庭审贪污,我对贪污行为的严重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贪污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更是对国家权益和社会资源的一种严重侵害。在案件中,控方呈现了大量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吞了大量公款,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的分配。这对整个社会发展都有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经济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段: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在庭审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无私。即使对方当事人强硬辩护,法官都能保持中立,仅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法官和检察官的严格态度和明确目标,让我相信司法机构真正的追求的是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利益。这种正义的力量让我深为折服,并对我在法庭上所见证的审判过程有了更深的思考。

第五段:个人体会和展望

旁听庭审贪污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许多思考。贪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司法机构的审判过程和公正的原则使我深为感动,也让我更加珍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并对我自身的行为有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反贪污的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总结:

通过旁听庭审贪污,我深刻认识到了贪污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司法机构的正义。庭审的严肃性使我对司法的威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贪污的严重性让我对其影响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让我对司法机构的工作充满了信任和尊敬。通过这次体验,我深信只有贪污行为得到彻底的打击和追究,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实现。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五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5年来5万多元的受贿数额并不算高,但相应的罚则却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人生的帐。然而当时呢,面对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去判断和拒绝?很多人迷茫了、迟疑了、侥幸了,以为前方是鲜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来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地。这世上最可怜的情绪就叫“悔恨”吧。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罪的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与一般人的区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拥有职务上的便利。这种权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却把它看得太轻,轻的像市场上的菜一样可以“等价交换”。孙中山先生说,“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当权力成为工具,成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资本,这颗谦卑的心早被抛却脑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如此,处罚的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和信任。行使权力的时候得问问自己凭什么和为什么。

除了廉洁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于受贿数额,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朋友间私人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我们常以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标准来执行。廉洁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执法同样是每一名队员执法的基本准则。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与询问笔录中的不吻合,他强调有2万元不是受贿而是与当事人之间煤渣的货款往来。这些直接考验当时制作笔录时,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带给我们的不止是个人品质上的拷问,同样是执法业务中的警醒。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六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五日,我们少儿部零八级前四各班和后八个班中的四个班一起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起诉一方是被他杀害的家人一方。正式开始大概在九点多开始。我大概注意了一下程序,这次的审理也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等程序来展开的。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两家人在收粮食是因为挖沟造成的,其实也是一点小事。不过双方处理这件事的方法和处事的态度都不是特别的好还有村委会的调节失败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惨剧的发生,案件的高潮是发生在晚上,那位老人的一时冲动造成了这起案件,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旁听完这些案件,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因为一点事情而大打出手,值不值,事情发生时我们应该做下来静静的想一想,也许一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说的非常对,那位老人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吸取教训,完善自己。

退一步往往海阔天空。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七

近日,我有幸旁听了一起贪污案的庭审。作为一名普通大众,亲眼目睹了这场庭审,深深地感到了贪污带来的恶果。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思考和警醒。

首先,庭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现场庄重肃穆,法官严肃认真地审判,让人对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感到由衷的敬畏。在被告人供述的一系列罪行中,贪污数额巨大,手段卑劣,涉及领导干部,让我对贪污问题的危害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无论贪污数额多少,都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伤害,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这一点。

其次,庭审中对贪污行为进行了细致的查证和深入的剖析。投案自首的被告人在庭审中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详细交代了所贪污的款项的出处和去向。法庭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作案动机、手段、结果进行了审查和判断。通过案件审理的过程,我明白了司法机关对贪污案件的侦查工作的严密性和艰巨性。只有通过严格的审理和判决,才能彻底惩治贪污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庭审中,我还对贪污案件的社会影响进行了思考。贪污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损害了市场秩序,剥夺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贪污不仅仅给个人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更是败坏了司法公正的形象。而这一切的祸患,往往不仅仅局限于贪污者本人,还会波及到他的家庭、亲友和社会。因此,每一个人都应当以身边案例为鉴,坚决抵制贪污行为,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庭审还让我意识到,贪污并非无迹可寻。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通过查找有力证据,揭开了贪污案犯罪的全过程。而这也提醒了我们,无论贪污者多么隐秘,其背后都必定留下了一定细节和线索。只要我们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运用法律武器,贪污行为都无法逃避法律制裁。因此,我们不能对贪污行为视而不见,不仅要主动发现问题,还要积极揭发和举报,努力构建一个廉洁的社会。

最后,庭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反思。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要做到自律,不能因为小利而违法乱纪。同时,要更加关注社会贪污问题,加强对贪污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只有通过每个人的努力,才能有效减少贪污行为的发生,建设一个真正公平正义、廉洁有序的社会。

通过旁听庭审,我深刻体会到贪污的危害和可怕之处。贪污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共同努力,让贪污不再有藏身之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篇八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包括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d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相关范文推荐